稀土、鉬、鎢出口配額迫于WTO裁決取消
2012年3月13日,美國、歐盟、日本將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以及出口配額管理和分配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
歷時兩年,2014年3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公布專家組報告,裁定中國對稀土、鎢、鉬相關產品采取的出口關稅、配額管理措施違反WTO相關規定。
2014年4月17日,我國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上訴,2014年8月7日,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稀土案終裁結果,維持此前WTO專家組關于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
配額取消 關稅存廢成焦點
2015年1月1日開始取消稀土、鉬、鎢產品出口配額管理,但近幾年來,中國的以上這些產品出口量一直低于出口限額,因此取消出口限額的舉動并未給中國稀土、鉬和鎢產品的出口量和價格帶來太大波動,而出口關稅的存廢成為了關注的焦點。
稀土關稅或從5月份取消
據媒體消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1月21日舉行的商務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經國務院批準,商務部決定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取消稀土出口配額管理,并保留出口關稅直到2015年5月2日。相關市場人士表示,鉬、鎢產品的出口關稅或一并取消。
關稅取消 或抑制走私
如果稀土出口關稅被取消,走私稀土利潤將大幅降低且須承擔較大風險,屆時企業自然會轉向正規渠道,稀土走私現象或將消失
回顧之前,由于有出口配額的存在,不少企業難以獲得出口配額,走私就成為它們的手段。盡管多部委曾聯合進行控制,但并未根除這一現象。有數據顯示,2001年時,海外稀土進口統計是中國出口統計的1.2倍,如果在出口配額和出口關稅都取消的情況下,將從一定程度上遏制稀土走私。
更有分析師直言,目前中國將輕稀土產品的出口關稅設為15%,將重稀土出口關稅設為25%,在出口配額取消、出口關稅尚未取消的情況下,稀土走私仍有利可圖。如果稀土出口關稅也被取消,走私稀土利潤將大幅降低且須承擔較大風險,屆時企業自然會轉向正規渠道,稀土走私現象或將消失。
關稅取消 資源稅和環境稅勢在必行
沈丹陽表示,取消稀土出口配額管理是中國統籌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一項具體貿易政策選擇,是配合國內稀土等資源類產品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同時也是綜合考慮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裁決執行所進行的一項政策調整。
如果出口關稅取消的話,那么稀土資源稅勢必會進行調整。
中國自2011年4月份開始實施新的稀土資源稅,按原礦征收,北方礦的資源稅為60元/噸,南方礦的資源稅為30元/噸,此前的征收標準為0.5元/噸—3元/噸。市場消息稱,稀土資源稅計征方式將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北方輕稀土資源稅稅率將按照22%計征,南方離子礦將按照35%計征。業內人士指出,按照22%、35%的稅率計征資源稅,恰好與稀土出口關稅征收幅度相吻合,也就意味著國家很可能通過資源稅改革抵消關稅取消帶來的影響。
不過,雖然稀土資源稅代替出口關稅可能是大方向,但是在稀土開采環節征稅還很難完全把控。因此,國內資源稅替代關稅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理論上來講,為了提高價格,把關稅轉移到資源稅里面是可以的,但是現實來講,由于非法開采很嚴重,我國需要進一步加強稀土資源開發有序化管理。要想穩定稀土價格、規范管理稀土開采,關鍵還在于各種相關法律包括環保法、礦產資源法能否嚴格落實。
- [責任編輯:Yuele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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