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印發陜西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陜發改運行〔2014〕1174號)精神,現將2015年上半年陜西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準入單位
陜西省發展改革委對各地市申報的試點電力用戶進行了初步查驗和遴選。按照直接交易工作有關規定,初步確定了15家發電企業和39家電力用戶(見附件1、2),作為陜西省2015年上半年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單位。
二、準入原則
1.2014年已批準參與的用戶,本次仍提出申請的,繼續保留參與資格;
2.經過電網企業初步安全校核,符合斷面或地區供電能力的;
3.兼顧地域分布、地區企業申報總數及企業單位GDP能耗優于全國同行業先進水平的狀況,均衡調配;
4.根據用戶的相關經營情況,業績優秀的;
5.根據陜西省目前的現狀,由于大用戶直購電工作剛剛啟動,按照總量控制、逐級開展的原則,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用戶暫時未做考慮。
三、交易程序
準入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展自主協商,于2015年1月 23日15時前將《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購售電意向性協議》(見附件3)提交至省發展改革委和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供電用戶同時向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提交),陜西省電力公司會同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安全校核。未通過安全校核的企業,根據電網安全約束條件,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第二次協商,協商結果經電網企業再次安全校核后,最終確定的交易電量,各方按照示范文本簽訂直接交易購售電合同和輸配電服務合同。
四、有關事項
1、本次交易開展時段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交易電量規模合計15億千瓦時,供需雙方應根據發電能力和用電預測情況開展協商,省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安全校核結果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確定各用戶成交電量,并向社會公布。
2、對于參加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企業,要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對所簽訂合同未能履約執行完成的,除按照合同約定接受違約處罰外,違約行為也將進行記錄。違約行為超過兩次的企業將取消其參加直接交易的資格。
工作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張越歐 陜西省發展改革委 029-87292467
曹 敏 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 029-81002377
康 暉 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 0912-6092600
信息來源:監測應急處
- [責任編輯:tianxiao]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