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大連商品交易所今天(11日))發布通知,修訂了《大連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辦法》,分時間段下調了在鐵礦石出庫時貨主未按規定速度和時間提貨向廠庫支付滯納金的標準。
據通知,此次規則修改的內容主要涉及3方面:第一,為降低鐵礦石期貨交割成本,分時間段下調鐵礦石從廠庫出庫時的滯納金標準:在倉單注銷日后19日(含當日)以內,滯納金標準為0.1元/噸·天;超過19日,滯納金標準為0.5元/噸·天;第二,為方便客戶可廠庫計算滯納金,進一步明確了滯納金的算法,即先根據每日截至當日應提而未提的商品數量計算當日的滯納金,再按日加總計算滯納金總額;第三,為明確廠庫責任,對于貨主在標準倉單注銷日后的19個自然日后到廠庫提貨,將品種統一為廠庫不再按照期貨標準承擔有關的責任。
有市場人士認為,大商所按時間段降低滯納金標準符合現貨習慣,更貼近目前鐵礦石現貨市場實際情況,適時且能夠有效降低市場參與成本,有利于品種更好的運行。其中,以19日作為時間梯度的分界點,廠庫能夠完成規定的發貨要求,客戶也可以完成提貨。同時,19日以內按照0.1元/噸·天的標準,符合目前現貨市場的通行標準。據此標準,所收滯納金能彌補廠庫的倉儲成本。此外,市場經驗表明,超過19日按照0.5元/噸·天收取滯納金,客戶在提貨出庫時會對這一費用標準較為敏感,從成本計、理性參與市場考慮,買方客戶能夠按規則執行,起到有效的約束作用。
中國鐵合金網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均不得擅自拷貝或轉載,否則視為侵權,本網站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特此鄭重聲明!
- [責任編輯:Chen Zhen Seng]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