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將是我國首個區域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過去大氣污染治理規劃都是以總量控制或者質量改善為目標,現在明確提出對區域空氣質量進行達標管理。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中長期規劃》(以下簡稱《中長期規劃》)將于本月正式啟動編制。
“《中長期規劃》不是由環保部,而是由設在北京環保局下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辦公室牽頭編制。”環保部的一位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
北京環保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協調處處長李立新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中長期規劃》剛剛開始啟動,目前處于前期摸底、調研階段,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準備工作。
“我們初步考慮,《中長期規劃》將以‘十三五’大氣污染治理為重點,并考慮2025年與2030年的中長期目標和措施。”李立新分析。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中國環科院將作為《中長期規劃》的主要科技支撐單位。
首個區域空氣質量達標規劃
在目前的大氣污染治理政策體系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2017年治理目標已經明確。
根據2013年9月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到 2017 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PM2.5年均濃度在 2012 年基礎上下降 25%左右,山西省、山東省下降 20%,內蒙古自治區下降 10%。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 60 微 克/立方米左右。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范圍已經在上述6省區市的基礎上,擴展至河南。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到2017年河南PM2.5年均濃度在 2012 年基礎上下降至少10%。
李立新透露,“《中長期規劃》將以《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以及《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保規劃》為指導,并參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7省區市確定的環保‘十三五’規劃目標,提出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治理的中長期路線圖,具體將包括2020年、2025年和2030年的階段性目標。”
“這將是我國首個區域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過去我們的大氣污染治理規劃都是以總量控制或者質量改善為目標,現在我們要明確提出對區域空氣質量進行達標管理。”中國環科院副院長柴發合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即將下發,而《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保規劃》的編制,已經由環保部污染防治司牽頭改為由發改委地區司牽頭,暫未上報國務院。
期待區域協調體制創新
無疑,《中長期規劃》編制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京津冀地區的協同發展戰略。
在6月15日召開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國際研討會”上,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總工程師王金南表示,“京津冀生態環境共同體”將實施空間用途管控、嚴守生態環境紅線。
王金南介紹,在大氣環境質量控制方面,將北京、天津、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衡水、唐山、滄州、廊坊劃為重點控制區,將張家口、承德、秦皇島劃為一般控制區,對其中的PM2.5年均濃度等主要污染物劃定大氣環境紅線。在既有治理標準上提高、加嚴,時間進程上往前延伸。
柴發合強調,在制定更嚴格目標的同時,也希望《中長期規劃》能在體制機制上做出更多創新,比如解決協調機構的設置和人員、嘗試區域環境問題立法、如何加強執法和加強基層環保機關的能力建設等一系列問題。
“京津冀大氣污染的區域特征非常明顯,建議《中長期規劃》應重點解決區域協調的問題。”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
王毅指出,“盡管新《環保法》規定了‘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但這一條規定相對原則。所以建立生態環境派出機構的提議在《環保法》修訂過程中雖屢有呼聲,但最終沒能寫入法律。”
王毅建議,在未來的法律修改過程中,應當明確派出機構的法律地位,對生態環境派出機構的設置條件、程序、職責范圍等進行規定。“在法律正式修改之前,也可以考慮在京津冀地區進行試點。”
此外,李立新公開表示,下一步將研究制定《京津冀空氣重污染預警會商與應急聯動工作方案》,率先在京津冀,特別是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滄州六市,建立統一的空氣重污染預警會商和應急聯動協調機制,逐步實現預警分級標準、應急措施力度的統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應對大范圍的空氣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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