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中國作為世貿組織的成員國之一已經有13年之久,也不算是一個年輕的成員國了,據統(tǒng)計,中國在加入WTO之后已經被起訴26次之多,每次幾乎都是敗訴,這是否也與中國并沒有真正研究透WTO的規(guī)則有很大關系,值得深思。
事件及追溯
日內瓦時間2014年8月7日,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訴機構報告,維持專家組關于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guī)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
2014年3月26日,世貿組織公布了美歐日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一審”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guī)。
2012年3月13日,美歐日提出磋商請求將我稀土等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當年6月27日,美歐日就訴中國稀土、鎢、鉬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爭端案正式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
此案涉案產品及目前執(zhí)行的相關政策
產品大類 Product |
2014暫定關稅 Export tariff |
出口許可管理 Export License |
是否配額管理 Export Quota |
15-25% |
是 |
大部分需要 |
|
5-20% |
是 |
部分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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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
是 |
部分需要 |
相關事件報道:
當?shù)貢r間2012年1月30日(北京時間1月31日),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DSB)就美國、歐盟、墨西哥起訴中國原材料出口限制一案發(fā)布了裁決報告,稱中國“不公平地”限制了廣泛用于鋼鐵、鋁和化工產業(yè)的九種原材料的出口,并稱“中國必須降低出口關稅,解除出口限額”。在這起廣受關注的上訴案中,WTO上訴組織裁定認為,中國在鋁土、焦炭、黃磷、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和鋅9種原材料方面的政策“扭曲了世界貿易”,并稱“中國必須馬上降低出口關稅,并解除出口限額,以符合其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義務”。
稀土、鎢、鉬出口政策或將修改:世貿組織報告出來后,案子在程序上已經進入執(zhí)行階段,從一般意義上理解,中國政府有義務調整被訴為不符合WTO要求的政策,這個期限通常為15個月,中間還要穿插與美國、歐盟、日本討論如何修改政策。裁決將會影響到中國的稀土、鉬及鎢產品的出口。對于這3類產品的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面臨調整,包括出口稅可能會被調整,下調或者取消。
下一個,鐵合金產品是否會被波及:從之前歐美等國家控訴中國出口違反WTO規(guī)則的產品來看,一般是中國富有而其他國家相對稀缺的產品,或者帶有戰(zhàn)略性的產品,而這些產品又恰好被中國通過“出口配額”“出口關稅”等形式限制出口的。鐵合金產品目前實行出口許可管理,并且有出口關稅,但并不是稀缺產品,其他國家諸如歐美地區(qū)實際上也并不想讓中國大量的鐵合金產品占領當?shù)厥袌觯⑶业侥壳盀橹梗@些地區(qū)對中國部分鐵合金產品在執(zhí)行反傾銷措施。由此來看,鐵合金產品不太可能成為他們攻擊的目標,但部分金屬可能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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