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83號)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積極鼓勵企業引進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技術設備,統籌兼顧對外開放和國內發展,促進先進技術引進和企業自主創新,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在廣泛收集、整理各地方、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意見的基礎上,針對《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調整)》(以下簡稱《2008年目錄》)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對《2008年目錄》中的部分條目進行了調整,形成了《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調整)》(以下簡稱《2012年目錄》),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近年來國內裝備制造水平和相關產業發展的變化,對《2008年目錄》中部分條目所列技術規格進行了相關調整。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對《2008年目錄》中部分條目所列稅則號列進行了相應調整和修正,同時對部分商品的名稱等內容進行了調整和修正,調整后形成的《2012年目錄》詳見附件。
二、《2012年目錄》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即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新批準的國內投資項目(以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日期為準,下同),其進口設備一律按照《2012年目錄》執行。
為保證老項目順利實施,對2013年1月1日以前批準的國內投資項目,其進口設備在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申報進口的,仍按照《2008年目錄》執行。但對于有關進口設備按照《2008年目錄》審核不符合免稅條件的,而按照《2012年目錄》審核符合免稅條件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2012年目錄》執行。貨物已經征稅進口的,不再予以調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國內投資項目項下申報進口的設備一律按照《2012年目錄》執行。
三、現行政策對國內投資項目項下進口設備的免稅條件另有規定的,有關進口設備仍需執行相關規定。但此前公布實施的《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2年修訂)》中相關裝備和產品的技術指標與《2012年目錄》不一致的,以《2012年目錄》所列技術規格為準,并自2013年1月1日起一并調整。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下載: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修訂).pdf
中國鐵合金網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均不得擅自拷貝或轉載,否則視為侵權,本網站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特此鄭重聲明!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