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意見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3〕473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化解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3〕40號)精神,進一步做好重點行業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工作,山西省經信委近日印發了《化解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晉經信產業字〔2013〕63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山西省經信委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建設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改試驗區為統領,堅持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把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按照堅決遏制增量和調整優化存量相結合的思路,明確“企業、市場、政府”三者定位,重點從“消化、轉移、整合、淘汰”四方面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轉變政府職能,建立長效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工業經濟平穩發展。
《實施方案》指出,山西省經信委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增強內在發展動力;堅持發揮市場決定作用,優化外在發展環境。堅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創新綜合管理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通過5年努力,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一是產能規模基本合理。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行業產能總量與環境承載力、市場需求、資源保障相適應,產業布局與區域經濟發展相協調,產能利用率達到80%以上。二是發展質量明顯改善。兼并重組取得實質性進展,產能結構進一步優化;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穩步提升;經濟效益明顯好轉,盈利水平回歸合理,行業負債保持可控,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三是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完善,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產能預警體系和監督機制基本建立。
《實施方案》按照山西省經信委工作職責,確定了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5項主要任務,并將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有關責任處室:一是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妥善處理違規產能。二是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引導過剩產能退出。三是調整優化組織結構,增強管理創新能力。四是引導產業有序轉移,優化產業空間布局。五是擴大市場有效需求,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實施方案》還從落實目標責任、嚴格行業管理、推動產業升級、跟蹤監管項目、強化檢查考核、加強信息公開等6個方面,提出了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推進措施。
《實施方案》要求,各市經信委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推進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加強上下銜接,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監管到位,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同時要注重加強與發展改革、環保、國土、財政、人社、質量、監察、金融等部門及行業協會的溝通配合,做好政策銜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來源:山西經信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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