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金太陽工程將成為歷史名詞,靠光伏補貼獲利已經不那么容易。12月23日,財政部下發《關于清算2012年金太陽和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通知》。
按照規定,2012年金太陽示范項目在2013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網發電的,按原補助標準5.5元/瓦進行清算。2013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并網發電的,補助標準按5元/瓦進行清算。2014年6月30日(含)前完成并網發電的,補助標準按4元/瓦進行清算。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6月30日之后未建成并網的項目一律取消示范并收回已撥付的補助資金。光電建筑一體化的示范工程與金太陽清算政策相似。
這兩項旨在促進國內光伏應用和規模化發展的實施計劃,至少刺激國內600萬千瓦光伏電站建設。但是,騙補、電站質量低、電站曬太陽等負面效應也隨之出現。
一位分布式光伏企業人士介紹,由于政策存在先天缺陷,投資業主多忙于跑項目、騙補貼,采取拖延拖工期的方式以期建設成本繼續降低,在設備采購上以次充好,不重視發電效率,很多項目連并網都無法解決。一些項目更是趕在項目規定驗收期前倉促搶裝,導致豆腐渣工程的出現。
今年6月份,國家審計署對金太陽示范工程及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審計結果,更讓業內公開的秘密引來極大的關注。審計發現,多家公司及單位通過編造虛假申報材料等方式,套取中央財政累計資金達2.6億元。
2013年3月,財政部決定金太陽示范工程不再進行新增申請審批。2013年5月,財政部曾發布《關于清算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規定沒有按期完工的項目,要求“取消示范工程,收回補貼資金”;沒有按期并網的項目,則會被“暫時收回補貼資金,待并網發電后再來函申請撥付”。
此次,財政部最新清算通知也意味著“金太陽工程”的終結,國家對光伏電站由“事前投資補貼”向“事后電量補貼”轉變。今年8月26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正式確定地面電站及分布式電站的補貼電價,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
補貼方式雖發生轉變,但國家對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熱情沒有消減。未來,光伏產業政策上將向分布式光伏傾斜。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預計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將占新增裝機規模的60%左右,優先發展分布式光伏。在政策推動下,多地工商企業、公共機構、個人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積極性很高。
在國家能源局先期公布的2014年11.8GW光伏發電規模預方案中,分布式光伏約為7.6GW。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除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及社會風險評估等前置條件,對個人投資的分布式發電系統,采取更為簡便的登記方式。電網企業免費提供并安裝電能計量表,負責全部電量計量,并據此撥付補貼資金。
分布式光伏的政策福利前所未有。從目前的政策導向看,分布式光伏不但并網難題得到解決,還可以得到財政補貼。但對于明年接近8GW的分布式裝機容量,行業內對目標的完成信心并不充足。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等專家認為,光伏政策操作層面仍需要細化。諸如電站仍面臨融資難題,項目備案流程、審核流程和條件,電量計量細則,電費結算,補貼撥付及稅務處理等問題,仍需要明確。
其他影響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的因素包括:20年屋頂使用權保障難度較大,電站質量能否保證長期穩定運行,發出足夠電力;預期補貼能否得到落實,20年運營期內國家政策的變化風險;自發自用比例能否長期維持在較高水平等。(來源: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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