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鎂、鈮、鉭、硅質原料、膨潤土和芒硝等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監管,促進礦山企業節約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國土資源部近日制定《關于鎂、鈮、鉭、硅質原料、膨潤土和芒硝等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指標要求》)并予以公告。
《指標要求》明確:鎂(煉鎂白云巖)露天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2%,地下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60%;鈮鉭礦露天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5%,地下開采回采率不低于70%,根據礦石品位不同,其選礦回收率最低指標要求分別為28%~48%,綜合回收金屬鋰時綜合利用率不低于28%;膨潤土露天開采回采率≥90%,地下開采回采率≥70%,選礦回收率≥90%,尾礦綜合利用率≥80%;芒硝露天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85%,伴生鹽礦資源綜合利用率不低于21%。
硅質原料包括石英巖、砂巖、脈石英、天然石英砂,《指標要求》對其“三率”指標均作出明確規定。
詳情:
為強化鎂、鈮、鉭、硅質原料、膨潤土和芒硝等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監管,促進礦山企業節約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國土資源部近日制定《關于鎂、鈮、鉭、硅質原料、膨潤土和芒硝等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試行)》并予以公告。
《指標要求》明確:
鎂(煉鎂白云巖)
1開采回采率
- 露天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2%。
- 地下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60%。
2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
鎂(煉鎂白云巖)礦無需選礦且無共伴生礦產,故不設定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指標要求。
鈮鉭礦1開采回采率
- 鈮鉭礦露天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5%,礦體形態變化大、礦體薄、礦巖穩固性差的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2%。
- 地下礦山開采開采回采率不低于70%。
2選礦回收率
根據礦石品位不同,鈮鉭礦選礦回收率最低指標要求分別為28%-48%(詳見下表)。
鈮鉭礦選礦回收率的最低指標要求
鉭+鈮品位 |
≥0.0350 |
0.0210≤品位<0.0350 |
0.0180≤品位<0.0210 |
0.0130≤品位<0.0180 |
<0.0130 |
選礦回收率% |
48 |
40 |
35 |
30 |
28 |
3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
鈮鉭礦中常伴生有鎢、鋰、銣、銫、鈹等有用組分,鼓勵礦山企業綜合利用有用組分。當綜合回收金屬鋰時,其綜合利用率不低于28%。
硅質原料
1開采回采率
- 露天開采回采率:
石英砂巖≥95%、石英巖≥95% 、脈石英≥73%、天然石英砂≥95%
- 硅質原料中僅有石英巖和脈石英礦山部分采用地下開采,故僅設石英巖和脈石英地下開采回采率指標:
石英巖≥80% 、脈石英≥70%
2選礦回收率
- 石英砂巖≥75%
- 石英巖≥65%
- 脈石英≥60%
- 天然石英砂≥75%
3尾礦綜合利用率
- 石英砂巖≥50%
- 石英巖≥50%
- 脈石英≥70%
- 天然石英砂≥50%
膨潤土
1開采回采率
- 露天開采回采率≥90%
- 地下開采回采率≥70%
2選礦回收率
礦山企業開發利用膨潤土礦產時,鼓勵膨潤土分級開采、分級利用,其選礦回收率≥90%
3綜合利用率
- 尾礦綜合利用率≥80%
芒硝
1開采回采率
- 露天礦山:不低于85%;
- 地下礦山:采用硐室水溶法不低于70%;采用鉆井水溶法礦區開采回采率不低于20%。
2選礦回收率
目前,芒硝礦開采后直接化工加工,無選礦,故不設選礦回收率指標。
3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率
伴生鹽礦資源綜合利用率不低于21%。
- [責任編輯: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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