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硅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水電硅材加工一體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7〕78號),促進工業硅傳統產業調整優化,現就進一步加強工業硅行業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開展摸底排查
各州市工信委要盡快組織對轄區內工業硅企業和在建、擬建工業硅項目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核實企業所在地、裝備規模、生產能力等基本情況,按照要求填寫相關表格(詳見附件),并于2018年1月22日前報送我委。相關表格可在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ynetc.gov.cn下載)。
二、嚴禁新增工業硅產能
2017年12月1日后立項備案的新(改、擴)建工業硅項目,一律實施產能減量置換。具體可通過與產能退出企業的兼并重組、產能指標交易等方式獲得產能指標,實施產能置換。用于置換的產能必須在各州市本次上報的現有企業設備清單內,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不得用于產能置換。項目建設單位要編制產能置換方案,在其中明確建設項目的裝備、產能、預計建成時間,以及擬退出的裝備、產能、處置方式和退出時間等。置換過程中的產能(噸)數量,按照“變壓器容量(千伏安)×0.9×6480/12000”標準進行計算。產能減量置換方案報經我委確認并經州、市人民政府公示(格式見附件)后,完善有關手續方可開展項目建設。
三、切實提高技術裝備水平
新(改、擴)建工業硅電爐必須為矮煙罩半封閉型或全密閉型,變壓器容量達到2×25000千伏安及以上(國家或省確定的重點貧困縣且具有獨立運行小水電及礦產資源優勢的地區,改造或新建工業硅電爐容量不小于2×12500千伏安),生產原料的貯存應采用封閉料場,加工處理采用高效節能的預處理系統,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動化控制操作系統,配套機械化加料或加料搗爐機操作系統,鼓勵研發和推廣應用精料入爐技術,原料處理、除塵系統計算機智能自動化操作和控制系統,加快推廣木炭替代還原劑和工業硅爐余熱利用系統。
四、推動集約集群發展
加快推進工業硅企業兼并聯合重組,塑造統一品牌,促進集中分類銷售,打造3—5戶旗艦型綜合龍頭企業,鼓勵以產業鏈為重點跨區域兼并聯合上下游及關聯企業,組建硅材料產業集團。現有工業硅產能相對聚集的州(市),要以現有企業分布為基礎,合理規劃硅材料產業園,新(改、擴)建工業硅項目必須在硅材料產業園區內,逐步淘汰關停工業園區外已有工業硅生產裝置,推進工業硅生產企業入園發展。
五、做好日常監督管理
各級工信部門要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鐵合金、電解金屬錳行業規范條件》的要求,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全面淘汰工藝技術裝備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布局不合理、資源能源消耗高、環保措施不到位、安全質量不達標和木質炭消耗多的生產裝備。我委將繼續對工業硅企業規范發展情況按年度進行通報,對連續2年被列入黃牌警告的企業,由當地政府立即實施關停淘汰。
聯系人:原材料工業處杞耀光廖長建
電話:0871-63518992
郵箱:YCL3518992@126.com
附件:1.現有工業硅企業設備產能清單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2018年1月2日
文章來源:原材料工業處作者: 發布時間:2018年01月04日
- [責任編輯:tianyawei]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