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財政部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政府采購法頒布10年來,中國政府采購規模由2002年的1009億元增加到2011年1.13萬億元,10年間增長了10倍。中國《政府采購法》自2003年實施以來,一直未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
近日,據審計署發布的中央部門單位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稱,2011年,發展改革委有6個項目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涉及金額4327萬元;所屬價格認證中心在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情況下列支政府采購支出131.19萬元。
不久前的“豪華”高鐵也凸顯了政府采購價位遠高于市場價位的監管漏洞。鐵道部欽定供應商,很多成立不久、名不見經傳的小廠商,變成了壟斷高鐵某個零部件供應的供貨商。所以導致了一個洗面臺2.6萬元,一個衛生間紙巾盒1125元,最后組合成總價高達三四十萬元的整體衛生間;上萬元的15寸液晶顯示器,2.2萬元一張的單人座椅這樣的怪象。
某參與制訂《政府采購法》的學者指出,“一部法運行10年都沒有高端實施細則,而只有低端的,這說明實施者獲得了巨大的裁量空間”。
此外,該學者還表示,政府采購競爭制度的設計比較多地依靠《招標投標法》,而《招標投標法》主要是以整頓建筑市場為基礎設計,難以解決貨物和服務的競爭中存在的問題。該學者還指出這兩部法律的另一個矛盾:“《政府采購法》確定的主管部門是財政部,《招標投標法》的主管部門是發改委,實施起來也很難協調統一”。
在《政府采購法》實施十年之際,如何落實實施細則,避免既是運動員也是裁判員的情況,將會是未來政府采購領域改革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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