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梵凈山錳業有限公司黑水溪錳礦地下礦山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貴州省梵凈山錳業有限公司黑水溪錳礦地下礦山建設項目有關內容及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貴州省梵凈山錳業有限公司黑水溪錳礦地下礦山建設項目
二、項目概況:
貴州省梵凈山錳業有限公司黑水溪錳礦成立于2000年10月26日,于2001年6月15日獲得年產2萬t采礦許可證,(證號:5200000110029,有效期:2001年6月至2009年6月);由于采礦證過期延續后的采礦許可證于2010年2月20日由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頒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C5200002010022120056621);由于采礦許可證由原來的北京54坐標變為西安80坐標,2012年10月20日由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新換采礦許可證。(證號:C5200002010022120056621),開采方式:地下開采;生產規模:5萬t/a;開采標高:790-700m;礦區面積:0.224km2。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噪聲、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對會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2、營運期產生的無組織粉塵對環境空氣的影響;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對水環境的影響;設備等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以及項目產生的采掘廢石等生產固體廢物以及生活垃圾處置對環境的影響。
四、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為: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原礦堆場設置圍擋,加強灑水降塵,廢石定點堆存,灑水降塵。
2、廢水治理措施
井下廢水最大化復用,少量達標外排,生活污水處理后達標外排。
3、固體廢物
采掘廢石定點堆存,生活垃圾定期清運,處理站污泥干化后外運。
4、設備噪聲
選用低噪設備,員工加強個人防護。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符合城市規劃,工程完成后,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均通過有效治理滿足國家相關標準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影響很小,區域環境有承載能力,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環評認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注意事項
范圍:受本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本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②對本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
③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是否可以接受;
④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1)通過寫信或電話反映:
建設單位名稱:貴州省梵凈山錳業有限公司黑水溪錳礦。
聯系地址:松桃縣冷水溪鎮黑水村
聯系人: 楊漢佳 電話:18886366667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寧夏省銀川市金鳳區寧安大街490號銀川IBI育成中心二期八號樓6樓
聯系人:羅工
電話:15885078427
八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意見征詢的起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貴州省梵凈山錳業有限公司黑水溪錳礦
2017年10月31日
來源: 松桃苗族自治縣環境保護局
- [責任編輯:liujianwei]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