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雅加達8月5日消息,印尼財政部長Chatib Basri7月25日頒布的降低礦產品出口稅的法規于7日后生效。該法令規定,出口到海外的精礦最高出口稅不超過7.5%,不過該法令僅適用于在印尼獨立或合資建廠的企業,其他未建廠的企業繼續執行20-60%的遞增稅率。
印尼財政部網站上公布的法令顯示,對于完成冶煉廠開發建設超過30%的礦業公司,政府下調精礦出口關稅至零;進度完成7.5%-30%的公司,出口關稅下調至5%;而進度低于7.5%的公司,出口關稅降至7.5%。
另外對于建廠的企業,印尼能礦部將進行嚴密監測。能礦部礦物和煤炭局長R. Syukhar表示該部門將每六個月對冶煉廠的建設進度評估一次,而每六個月,開發建設必須要完成當期目標的60%,如果完不成能礦部將會暫停該企業的出口。
具體進度,政府將根據設定的包括支付投資保證金、達成礦石供應的文件、煉廠投資和土地許可,以及基礎設施的準備情況等標準來判斷。
(本文根據國外媒體報道翻譯,其中數據和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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