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于北京時間6月3日公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補貼初裁結果。此次是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的第二次“雙反”調查,范圍包括臺灣地區,目的是全面限制中國對美光伏產品出口。裁定結果備受業內關注。
2011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首次針對中國大陸出口美國的太陽能電池進行雙反調查,最終大陸光伏企業須支付最高達249.96%的反傾銷關稅,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補貼關稅。
業內人士表示,第一次“雙反”有一定漏洞,僅針對電池片以及使用中國電池片做成的組件,如國內廠商從臺灣購買電池片再做成組件,則不在征稅范圍。如果此次雙反也包括臺灣,則中國企業將難以規避,2014年對美國的光伏產品出口會有所減少。
2013年全球光伏市場重心已從歐美轉移至新興市場,但美國仍是中國光伏產品主要出口國之一。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光伏產品出口市場中,美國占比13.64%,僅次于日本(占比24.63%)、荷蘭(占比13.81%)。據悉,美國將在7月28日公布反傾銷初裁,12月11日公布反傾銷、反補貼終裁。2015年1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最終裁定是否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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