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淘汰”將貫穿今年中國工業結構調整的進程。參加兩會的行業代表們紛紛表示大力支持淘汰落后產能,提升產業競爭力,使產業發展走上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道路。然而在具體淘汰標準上,代表們的觀點不盡相同。
產能過剩已經是制約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的一塊“頑石”。李毅中表示,產能過剩問題在金融危機中更加凸顯出來。比較典型的是鋼鐵、水泥、有色金屬、造船和煤化工。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歐陽元和說,在轉變方式調整經濟結構,走新興工業化的進程中,淘汰落后是必須要做的事。“某些鋼鐵企業高耗能、高污染的小型設備還在運行,對于這部分還要繼續淘汰。”
但歐陽元和對目前暫行的淘汰標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現在鋼鐵行業的淘汰政策以設備容積大小作為標準,有一點片面,有一點絕對化。”
2006年政府發文規定淘汰全部2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爐,2007年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爐和20噸及以下的轉爐。2009年公布的《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又明確規定,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2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
歐陽元和說:“400立方米的高爐是不是不能生產高質量的產品?這個答案是否定的。國內生產的鋼材有一半左右是用于基建的螺紋鋼,這一部產品要求不是太高,專家分析認為400-500立方米的高爐生產這樣的鋼材是最經濟最合理的。”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泰山鋼鐵集團董事長王守東也認為用容積來劃分有些片面,應該以效益、節能、環保多方面綜合考量,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效益差、污染嚴重的就應該淘汰,這是優勝劣汰的過程,但不是簡單以容積大小來劃分的。
而另外幾位代表則認為以產能大小作為標準有其道理,尤其是在中國節能減排任務艱巨的背景下。全國人大代表、安徽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顧建國表示,“淘汰落后,我們是堅決擁護的,但是以怎樣的標準非常難說。以鋼材講,300立方米的高爐是不是一定生產水平差,能耗高,這是相對而言的,但300立方米的一定比3000立方米的要差,這個大家都清楚。”
“如果把環保作為指標,以300立方米、400立方米為淘汰標準也不失為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是不是絕對的公平,現在不是我們評論的問題。淘汰最終還是要由市場規律決定。”顧建國說。
另一位全國人大代表,鞍山鋼鐵集團總經理張曉剛表示,他贊成國家產業政策制定的內容。“產業政策制定是對的,出臺時機也是好的,方向也是對的,關鍵的問題可能不是合不合理,而是能不能按照產業政策去做。”
“因為300立方米的高爐主要問題是效率低、能耗高,而且基本上沒有環保設施,所以以容積為標準是解決環保的指標問題,要停止小高爐繼續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但并不是都要求去改建成大產能,那樣產能會越來越大。”
在其他產能過剩行業,也存在淘汰標準問題。全國人大代表,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董事長韋江宏表示,目前在鋼鐵和有色金屬等產能過剩行業,大部分小產能的設備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效率低、耗能高,工藝肯定達不到排放標準,而且很難進行升級,已經不適應目前發展的要求,應該被淘汰。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總工程師張興凱表示,落后產能應該是在幾個方面體現,包括低效率、高污染、高能耗、高風險。他說,國家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而其中產能過剩行業的落后淘汰標準將更多元化。(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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